玫瑰飛鳥

你可知我仍愿前往

戒指

   我的首饰店很久没有迎来顾客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
 
    来的顾客叫芬达,是个魔法师。他的魔法店正好开在斜对面,似乎生意还蛮好——至少比我兴隆多了。
 
   据说他最开始想做个狂战士。跟人出去打猎,结果差点没被猎物给打了。
   然后他退而求其次,选择成为一名弓箭手。
   听说教他箭法的的弓箭手从来不敢站在以靶子为中心十米的范围以内。
   
   幸好他最后是一名魔法师。令人意外的是,成为魔法师后他靠谱多了,我的意思是,魔法师这项职业十分符合他的气质。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真的。
  
   此时这位伟大的魔法师正半趴在首饰店的柜台上,纠结地盯着玻璃柜里的若干戒指,眉头皱巴巴的,银白的发梢在肩头蹭来蹭去,像个为糖果而发愁的小孩。
 
“我想送给朋友一枚戒指,”他说,“但是现在我似乎患上了选择困难症。”

  “恕我直言,戒指是送给你喜欢或爱慕的人的,也许你该考虑考虑送些别的,”我指着另一个玻璃柜眨眨眼,“比如胸针?”
   
     他或许觉得有些道理,呆呆愣愣地挪到摆满胸针的柜台前凝视了几分钟,然后又挪了回来。
   
   “我要这个,”他指着柜台里一款男戒,“真的只是...送普通朋游的。”最后“普通朋友”四个字特意加重。
    “随你咯。”我把那款戒指包了起来,递给他。
  
      但最后快要走出店门的那一刻,他突然转过身来,用紧张又雀跃的语气说:
      “祝我好运!”

   
    ×××××

     今天下午,我迎来了本月的第二位顾客。
     看样子是位战士,身后背着把重剑,粉色的长发被随意扎成马尾耷拉在肩上。他脖子上围了条骚包的粉色围巾,越看越觉得违和。

     他满脸肃然地用目光扫视了店铺一圈(我确定自己没看错,他的眼中带着一份上战场的肃然),大手一挥,指着今天上午芬达买走的那款戒指,说,请帮我拿这个戒指的小号,谢谢。
   
     爽快得就像打包一份凉粉一般。
    
     装戒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上午芬达的话,开玩笑般的问:“送朋友?”
     “不,”他像想到了什么,眸中带着些许温柔,“送给喜欢的人。”
   

    ×××××

      此后几天我又遇到了没客人的状况。
    芬达倒是跑过来,在我疑惑又好奇的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个明朗的笑。
    看到他脖子上那条骚包的粉色围巾,我突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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